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电梯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XCGZB01081527
二、招标项目名称: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电梯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次)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招标内容:一部消防电梯,一部客梯,共两部(电梯井道:2100*2200,电梯机房尺寸:6400*6000,底层层高:4米,2-8层高:3.4米)。
2.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时间为准。
3.安装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春江路28号。
4.设备安装期:30个日历天内。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标前踏勘
1.因项目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确保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全面的了解认识,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前联系招标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供由招标人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2.踏勘集中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下午14:30。
六、投标人资格: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载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
4.投标人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
5.投标人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
6.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有效期内的告知函有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7.已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踏勘证明原件、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2月6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9:30分。
九、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十、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南航招标招标网(www.csbidding.com.cn)、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zjgs.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663-3398272
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