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水煤浆应急补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CGZB18030401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水煤浆应急补充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6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水煤浆(供货商负责水煤浆供货、装浆卸浆、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2.采购数量:8.5万吨。
3.供货期:本合同作为甲方与另一合同签约方《2017年水煤浆购销合同》的履约应急补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甲方根据与另一合同签约方《2017年水煤浆购销合同》的履约供浆情况确定下达月计划供浆量,若因甲方原因,在本合同供货期内累计下达计划供浆总量未达到合同签订数量时,则合同可以顺延;
4. 合同期间,甲方有权自主采购煤炭委托加工方式,若甲方自主采购煤炭委托加工,则本合同终止,合同签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诺函;
3.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生产及销售水煤浆产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或签订并实际完成过年供水煤浆累计20万吨及以上合同(可以单独与需方签订,也可以和其他方共同与需方签订),有自己年产水煤浆2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的生产线,或者与水煤浆生产企业(具备年产水煤浆2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规模)有签订租赁或委托.
5. 投标人须具备水煤浆生产线和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合格资格,应提交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合格文件或证书;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或签订过年供浆累计20万吨以上合同复印件、自有水煤浆生产线证明(年产水煤浆20万吨及以生产能力)资料复印件或生产线(年产水煤浆2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租赁或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工厂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评价验收合格证书(包括环境评估登记卡(复印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30分。
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九、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zjgs.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人: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北轴工业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旁)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05012-4070
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