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海警二支队3艘300吨级新艇上排保养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CGZB08160958]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XCGZB08160958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服务的名称、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海警二支队3艘300吨级新艇上排保养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3艘300吨级新艇上排保养工程;
3、保养周期:每艘艇保养周期在15个日历天内,三艘艇不能同时进行保养,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标的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标的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三、采购预算与资金来源:人民币57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上级拨款。每艘艇采购预算:人民币19万元,三艘艇同一年生产且同一型号)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同时应具有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船艇建造或修理企业;
2、投标人须有能力安排上排或入坞的船艇修造船厂;
3、投标人须具有建造或修理海上船艇的能力;
4、投标人须在参加招标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9月2日起至2016年9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携带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年检的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报名则不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被授权人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能力安排上排或入坞的修造船厂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如投标人自有上排或入坞的修造船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已与上排或入坞的修造船厂签订的《租排合同》,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没有上排或入坞的修造船厂的,须提供一下两项资料,如没有提供或只提供一项则将被否决报名:
①《租排意向书》;
②《承诺书》,承诺内容自拟,但必须承诺在开工前完成能满足本项目的上排或入坞的租赁工作。
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原件须一同携带到报名现场核查。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10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递交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500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732261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0754-88893316-8005
传真:0754-88992316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电子邮箱:jxgcb2009@163.com
开户名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汕头碧霞支行
帐号:687357756404
日期: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