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O19-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脱硫石膏综合利用。
2.最低限价:117000.00元(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则为无效报价 ,作否决投标处理)。
3.处理规模:18000吨。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2020.12.31。
5.服务地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6.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具有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经营范围的终端用户(建材、水泥生产或粉磨站等),脱硫石膏自用为主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有设备脱硫石膏处理能力相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应具备脱硫石膏的经营范围;
4.具有脱硫石膏堆储场地,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脱硫石膏处理能力相关证明文件(若自用为主须提供并加盖公章)⑦堆储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⑧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⑨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若无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若采用委托运输,可不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3月7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7日下午15:00(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八、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zjgs.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人: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北轴工业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旁)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05012-4070
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