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月眉路5号中山公园工农兵舞台北侧中山公园月苑茶座招租公告

作者: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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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对汕头市月眉路5号中山公园工农兵舞台北侧中山公园月苑茶座(占地面积12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面积130平方米,露天面积1118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年租金不低于149760元,招租标的租期为5年,租金按每年度收取,正式起租前三个月为出租人免费给予承租人的建设期期。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付履约租赁押金5万元。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即日至2019年7月 9日17时30分)持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1.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40501650901000000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13号建行汕头分行;2.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65674133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碧霞支行 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中山公园月苑茶座项目位于中山公园工农兵舞台北侧,占地面积12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面积130平方米,露天面积1118平方米。特别说明:招租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以确认移交列明的面积为计租依据。

招租标的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承租人该笔保证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租赁押金;未中租的意向承租人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招租方式: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委托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租,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有效竞租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承租方。若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有效竞租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租失败,并重新组织招租。如二次招租失败后将上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更改招租方式。

如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有效竞租人足够三家,即由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该招租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租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租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意向承租人为第一承租候选人、第二承租候选人。

二、意向承租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意向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

3.意向承租人须按要求,在招租公告期限内前往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4.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人须在招租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及响应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以上意向承租人的基本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三、招租条件

1、承租方需按照2018年6月19日“汕头市上层联盟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改造建设,项目改造投资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本项目拟改造投资概算总额887130.00元(月苑茶座改造项目概算表),其中:工程费755000.00元,措施费22650.00元,其他费用75500.00元,规费及税费33980.00元。实际投资总额以经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竣工结算报告为准,如结算审核金额少于标的投资金额,则按投资金额差额相应缩短承租年限。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应按国家规定的安全规范运营,自负盈亏,承担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2、月苑茶座位于中山公园内,中山公园管理处承担项目的监管责任,为此承租方在经营期(5年)内除投资上述改造费用外还应向业主单位上缴租金。按汕头市立恒不动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山公园月苑茶座项目出租的租金评估结果:出租项目总面积1248平方米,月租金12480元作为租金最低限价,即租金基数设定为149760元/年,同时每3年递增5%,即第1年-第3年每年租金为中标基准价,第4年-第5年每年租金中标基准价×1.05%;租金应按年度一次性缴交,至5年经营期满,缴交时间和方式由合同约定。

租金按年度一次性缴交,至5年经营期满,缴交时间和方式由合同约定。

3、经营期满后,运营者所投入的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归业主所有。若项目继续运营,将按法定程序招租。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原因、公园建设或上级决定,需中标的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退出,租赁合同应无条件终止执行,上缴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投入项目改造形成的资产,若存在投资残值,则可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若有第三方提供的项目补偿费,则作为承租者的补偿费用。

4、意向承租人应自行阅读并充分知悉招租方案内容,一旦经公开招租程序被确定为承租人,应按合同范本主要条款与招租方签约(合同范本主要条款不作修改)。

5、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招租标的仅限经营茶座及茶文化相关内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性质,不得从事其它跟茶座并不相关的行业,否则承租方将承担一切的经济损失及责任。项目要大众化服务,不得改变其公共资源属性,不得变相成为高档消费场所、私人会所、酒楼或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不得造成环境、噪音污染和存在安全隐患,项目经营不得使用液体燃料。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作为抵押、担保,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若与他人发生任何经济纠纷或债权债务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相关的税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必须负责茶座所产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

7、意向承租人应自行了解并承诺知悉招租标的的全部情况,已经对招租标的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招租标的的产权情况以及消防、环保、水电设施、交通等情况,并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要求招租方赔偿因承租产生的任何损失。

8、租期届满后,承租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业无条件移交招租方。

9、承租方在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服从招租方统一管理,依法经营,文明优质服务。

10、承租方须办理项目运营管理的一切执照、证件、许可证、人员上岗证等相关手续。

11、租赁过程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房屋租赁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审批、审核手续。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房产的维护、修缮、消防、保洁、保险、治安管理、门前三包等所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2、意向承租人经公开招租程序确定为中租人后30个工作日内,应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按要求及时与招租方签署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已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招租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承租人应按招租标的中租月租金额支付租赁费用。

14、承租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价佣金。

15、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招租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四、竞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租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以上竞租人不得存在情形由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税费负担

标的招租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各负一半。《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六、服务收费

若本次交易的承租方需承担本次交易的报纸公告费用3856元及支付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租服务费用人民币25,000.00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人民币10,000.00元。

七、特别约定

竞租人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出具的回执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租文件(公告期内:即日至2019年7月 9日17时30分),招租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竞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下午15:00

标的展示时间为2019年7月4、5日(看场地请提前预约)。标的详情登陆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www.jxzjgs.com查询或通过下列方式联系: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4楼

联系人:佘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韩江大厦1302房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899326-8005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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