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180#燃料油、0#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CGZB081916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180#燃料油、0#柴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92057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180#燃料油、0#柴油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采购180#燃料油、0#柴油一批,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180#燃料油、0#柴油所有供货,如出现延期供货或拒绝供货将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4.交货地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5.交货数量:以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厂内地磅数量为准,即为结算数。
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方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有效期内的告知函有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五、投标人资格”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分。
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九、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zjgs.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人: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北轴工业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旁)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05012-4070
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