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17年度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山后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由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普宁市财政局、普宁市农业局批准建设(普国土资高标[2017]9号),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山后村。
2. 建设规模:本建设项目涉及广太镇石潭村、山后村2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632.00亩。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31.11万元。
3. 招标范围: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
2. 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至之日方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4. 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 普宁市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前踏勘
1. 因项目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施工环境特殊,为确保潜在投标人对工程有全面的了解认识,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应联系招标人,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现场进行踏勘。
2. 踏勘集中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下午14:30,并在报名时提供由招标人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五、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 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申请人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并提交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建造师未在其他工程任职证明原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6)由招标人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7)普宁市外来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电子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29 日上班时间。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传真:0663-2939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传真:0754-88899326-8005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