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2014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已由广东省林业厅批准建设(粤林财[2014]80号),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5]44号),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林业局,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投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普宁市;工程投资:约388万元;建设内容:普宁市内2010年至2013年营造的生态林和近几年种植而且生长稳定的阔叶混交幼龄林,通过松土、除草、施肥和补植等抚育措施,促进现有林分的生长,以达到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蓄积和生态功能的目的。作业设计总面积为33333亩;建设期限:抚育60个日历天;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答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造林专业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投标人应在报名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由银行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贰拾万元以上(含贰拾万元)的企业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给招标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资料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到普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 )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投标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代表居民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居民身份证;⑤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⑥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亲自提交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四.正式投标人确定方法
报名当天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报名审查,凡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投标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普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年10月29日11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普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宁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663-2934995 电 话:0754-88899326-8005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