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经济特区广澳电力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经济特区广澳电力发展公司2016年10千伏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购置项目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广澳电力发展公司2016年10千伏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购置项目(包组1:17米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包组2:20米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
2、项目内容:汕头经济特区广澳电力发展公司2016年10千伏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购置项目,主要包括两个包组(包组1:17米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一辆,最大作业高度双人斗≥17米,包组2:20米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一辆,最大作业高度双人斗>19米),按照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上牌等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对二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且不能同时成为两个包组的共同中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组成为中标人。)
4、采购预算:250万(其中包组一最高限价为120万,标包组二最高限价为130万,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上牌等相关手续,并交付给招标人正常使用;如出现延期供货或拒绝供货将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6、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功能调试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所投设备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0套,且在近五年供货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须提供销售合同证明(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或用户验收或使用证明等;
5、所投车辆必须进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并公告;
6、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发改委(工信部)专门批准的特种汽车上牌资质(需提供证明文件);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报名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7日9:00至2016年10月8日17:00(上班时间内)。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报名函(格式自拟,但需说明同时参与包组一及包组二的投标)、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各种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必须携带备查),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00分~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房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经济特区广澳电力发展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4-886203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