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邀请的投标人: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国家税务局鮀江分局第九层修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被邀请单位名称:广东新东方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金龙建筑公司、汕头市金砂建筑总公司、汕头市艺林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一、 招标项目编号:JXCGZB09061445
二、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国家税务局鮀江分局第九层修缮工程
最高限价:人民币226006.07元 (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三、 项目内容及要求:(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拆除天棚吊顶重新做铝扣板吊顶、原石材地面做晶面处理,天花空调拆除、清洗、安装,灯具拆除,电气安装工程(详见建筑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投标人注册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投标人注册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被邀请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①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⑧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被邀请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0月8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西三区17幢韩江大厦1302号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提供电子档,请自备U盘。
六、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30分。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投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分-上午9:30分。
九、投标地点: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公示网址: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zjgs.com/Chinese/index.asp)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8899326-8005 电话:0754-88640878
传真:0754-88899326 邮编:515041
邮编:515041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